中医诊所审批实施备案管理

时间:2018-01-18新闻来源:医疗服务卫生监督科被浏览次数:

    国家卫计委2017年12月颁布实施《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,同时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发布《中医诊所基本标准》和《中医(综合)诊所基本标准》作为中医诊所备案管理的配套文件,新标准明确了设立两类中医诊所的条件,开办纯中医诊所的条件进一步放宽。
    纯中医诊所至少要求设置候诊区、就诊区、面积满足功能需要,中药药事服务仅允许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,并要求中医药治疗率达100%.
    中医综合诊所新标准提出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%,并设置诊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,卫生技术人员人均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,毎室(含中药存放,调剂区)不少于10平方米等条件。
    随着《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》及两类中医诊所基本标准等一系列文件出台,使我国中医药法制体系日趋健全。